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给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勤工助学活动坚持以“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有组织开展。
第四条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院的勤工助学管理工作。领导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的职责
第六条 与用工单位一起开展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对违反勤工助学规定的学生,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规校纪的,按照学院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七条 确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协调校内各单位,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和监督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八条 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九条 在学院资助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和使用学校勤工助学经费,并负责酬金的审核、上报、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 配合用工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的劳动。
第四章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岗位管理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助学岗位,岗位主要分为固定用工岗位、临时用工岗位、寒暑假用工岗位三类,主要为图书馆、教学楼、宿舍楼、体育场、实验室等场所保洁及简单的行政助理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 部门岗位申请。每学期初,各部门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用工岗位,填写用工申请表(附件一)明确岗位任务、人数、对人员的专业或素质要求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设岗。用工部门有辞退或更换学生要求时须提前一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为了给更多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原则上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一人一岗,不允许同时兼任多个岗位的工作,对于擅自同时兼任多个岗位的学生只按一个岗位给予酬金。
第十四条 根据学生工作表现、用人单位考核情况及我院困难生状况,勤工助学岗位实行双选制,双选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初用工单位和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双向选择,用工单位根据双选结果,将留用人数和需招聘学生人数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五章 申请条件
第十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1、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道德品行良好;
3、学习努力,学有余力,成绩优良;
4、热爱劳动,吃苦耐劳,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和其他浪费行为;
5、服从设岗单位的管理,认真做好工作。
第六章 勤工助学申请审批程序及辞退
第十六条 勤工助学活动应当公开、有序进行,勤工助学审批程序如下: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每学期各用工单位的岗位申请,报院领导后确定设岗数目;
2、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组织学生进行申请,可由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或用工单位负责勤工助学的老师推荐以及公开组织招聘等几种形式;
3、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二,申请学生可到辅导员处领取或在校园网上自行下载);
4、各分院根据申请人的贫困程度、学业成绩和日常表现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分院推荐意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中心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至相对应的用工单位并填写勤工助学派遣单(见附件三);
6、用工单位接收勤工助学后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试用考核,考核期不超过一星期(含),用人单位须与通过考核的学生签订《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用工协议书》(见附件四),并将本期招聘的所有学生的用工协议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善相应手续。用工单位须及时修改完善变更或新增的学生信息并填写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登记表建档备案(见附件五)。
第十七条 审批原则
1、在同等条件下,勤工助学的审批执行按照品学兼优优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2、毕业班学生因毕业实习等原因原则上不予考虑。
第十八条 勤工助学辞退程序
1、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在岗位工作一周后(不含试用期)方可填写辞职申请单(见附件六)并说明辞职原因,由所在的助学岗位管理老师在辞职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签名;用工单位在考核学生不合格需辞退学生,必须跟学生详细讲明辞聘原因,并填写辞退学生申请单(见附件七),由所在的助学岗位管理老师在辞退申请书上签名。
2、辞职申请单或辞退申请单由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老师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新勤工助学生到岗交接后,方可离岗。
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辞职或辞退申请受理时间
周三14:30—17:20和周四14:30—17:2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第七章 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
第二十条 酬金标准
1、固定岗位勤工助学报酬,根据学生从事工作的内容、环境、强度分为200—600元不等。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根据工作内容和劳动强度每小时不低于15元。寒暑假岗位勤工助学报酬,根据学生从事工作内容、环境、强度分为1000—3000元不等。
2、固定岗位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临时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经用工部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但不得长期延长工作时间。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酬金发放,目前我院采用银行卡转账方式发放。
1、固定岗位勤工助学用人单位在每月1-3号期间将《勤工助学 月考核表》(见附件八)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年 月勤工助学学生工资表》(见附件九)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报,工资自负,不允许隔月补报;遇五一、十一假期,顺延),假期和临时用人的勤工助学岗位,应于用人结束后 3 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单位的考核结果和薪酬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得虚报、漏报,逾期未报者,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负;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批后,于每月的 4号-9号(逢假期则顺延)审核各单位勤工助学考核表和勤工助学工资表,编制汇总全校勤工助学工资表,每月的 10号-12号(逢假期则顺延)报学院领导审核后,递交学校财务银行卡转账;
3、每月15-18号(逢假期则顺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因工资产生的问题(如未收到工资、对所发工资有异议等问题)。
第八章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有以下权利:
1、参加校内各单位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2、了解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和工作性质,拒绝用人单位的工作范围之外的要求,有权拒绝参加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勤工助学活动;
3、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调解决与用工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获得相应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应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在不影响正常学习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2、履行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协议,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用工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学院声誉。
第九章 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四条 考核办法。日常考核由用工部门进行,主要对勤工助学的学生实际到岗次数和工作态度等各方面表现进行考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老师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勤工助学不设置长期岗位,岗位采取淘汰制,进行勤工助学期间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1、在工作中不能履行勤工助学的岗位职责且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2、上岗后一学期内有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未经批准,私自调换、转让勤工助学岗位者;
4、在进行勤工助学后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者;
5、酗酒、吸烟、生活铺张浪费者;
6、由于工作不认真造成较大失误或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利用、破坏学校资源者。
第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生奖励惩罚措施:
1、奖励。每年度末,根据日常的综合表现,评出“勤工助学自强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惩罚。对于无故旷工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并扣发当天工资;第二次旷工予以辞聘,并扣发当月工资。对于每月请假超过5次的,或旷工超过2次的,或连续3个月考核排名排在末尾的,或由于工作不认真造成较大失误或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的,将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因校外实习等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劳动时应提前两周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用工单位汇总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派遣学生到岗接替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
2.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3.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派遣单
4.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用工协议书
5.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登记表
6.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辞职申请单
7.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辞退学生申请单
8.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 月考核表
9.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年 月勤工助学学生工资表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
用工单位 |
|
负责老师 |
|
联系方式 |
|
本学期所需勤工助学人数及用工要 求 |
工作时间 |
|
工作量(小时/周) |
|
工作地点 |
|
工作内容 |
|
本学期需要勤工助学人数: 人。上学期留用人数: 人。 本学期需要招聘人数: 人。其中: 男, 女。 年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中专生。(在对应年级处打钩,可多选) 是否有专业限制: 是( ) 、 否( ) 专业名称: |
其他要求: |
用 工 单 位 注 意 事 项 |
1、用工单位可根据学生的劳动表现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意见,对不守纪律,敷衍了事的学生,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后,可以辞退。 2、学生每人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8小时,每月原则上不能超过40小时。 3、用工单位需要勤工助学学生时,要按用工程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对未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意而自行安排用工的,学生的劳务报酬由相应用工部门负责。 4、用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考勤,并定期对勤工助学学生开展用工安全教育。 5、根据用工考勤情况每月3日前向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勤工助学工资表,对晚交、漏报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予受理,学生的劳务报酬由相应用工部门负责。 |
用工单位意见: 部门领导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部门领导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领导意见 |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院 系 |
|
专 业 |
|
班 级 |
|
本人电话 |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数 |
|
家庭月总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
家庭电话 |
|
勤工助学经历 |
工作时间 |
工作部门 |
工作内容 |
|
|
|
|
|
|
勤工助学意向及可自由支配时间 |
|
辅导员 意见 |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辅导员: 年 月 日 |
分院意见 |
分院(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派遣单
尊敬的
现有 院 班 同学去你处接替 院 班 同学参加勤工助学,请做好岗前培训并给予安排,谢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派遣单
尊敬的
现有 院 班 同学去你处接替 院 班 同学参加勤工助学,请做好岗前培训并给予安排,谢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派遣单
尊敬的
现有 院 班 同学去你处接替 院 班 同学参加勤工助学,请做好岗前培训并给予安排,谢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派遣单
尊敬的
现有 院 班 同学去你处接替 院 班 同学参加勤工助学,请做好岗前培训并给予安排,谢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4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
用工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勤工助学受聘学生)分院 班级 姓名
为更好地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确保勤工助学工作有效开展,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以及《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甲方经考核选拔同意乙方到甲方 岗位参加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尊重和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押金或其他预付费用。
2.甲方聘用乙方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勤工助学工作报酬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申请并委托甲方向乙方支付;
4.甲方应根据本部门岗位特点制定岗位管理规定,负责学生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日常管理、考勤及绩效评估工作。乙方无考勤记录或考勤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给乙方申报工资,乙方如有异议,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诉。
5.甲方不得擅自无故解除与乙方的协议,但乙方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纪、校规,甲方有权调整或终止其勤工助学活动,严重者将建议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根据自己的劳动获取相应报酬的权利。
2.乙方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工作范围之外的要求和拒绝参加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有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调解决与用工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3.乙方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甲方的岗位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旷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该项工作,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以方便甲方更换其他同学。
4.乙方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予以解聘;情形恶劣的,将取消其在校期间由学校提供的所有勤工助学岗位竞聘资格。
(1)在参加勤工助学的当学期内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2)在工作中不能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且批评教育不改正的;(3)在参加勤工助学的当学期内受到纪律处分的;(4)有吸烟、酗酒、铺张浪费等高消费行为的;(5)由于工作不认真造成较大失误的;(6)月请假5次以上、旷工2次以上的。
5.乙方应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原则上不得以工作为由影响正常的学习,也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利用、破坏学校的各种资源。
三、报酬支付方式。甲方须于每月1-3日期间将《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工资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报请学院领导审批后发放报酬,支付方式为委托用人单位现金发放,甲方需在领取部门工资后两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发放完毕,工资发放表需乙方本人接收确认签字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留随时监督甲方用工情况和乙方工作情况的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岗位管理员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班级: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
学生信息登记表
备注:用人单位需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将此表完善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附件6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辞职申请单
尊敬的
我是 院 班 ,自 年 月 日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现因 自愿辞去勤工助学工作。
学生签名: 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签名:
年 月 日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辞职申请单
尊敬的
我是 院 班 ,自 年 月 日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现因 自愿辞去勤工助学工作。
学生签名: 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签名:
年 月 日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辞职申请单
尊敬的
我是 院 班 ,自 年 月 日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现因 自愿辞去勤工助学工作。
学生签名: 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签名:
年 月 日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辞职申请单
尊敬的
我是 院 班 ,自 年 月 日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现因 自愿辞去勤工助学工作。
学生签名: 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7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
辞退学生申请单
资助中心:
同学为我 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现因 辞退该同学,为确保我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及时为我单位招聘新人接岗,谢谢。
负责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
辞退学生申请单
资助中心:
同学为我 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现因 辞退该同学,为确保我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及时为我单位招聘新人接岗,谢谢。
负责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
辞退学生申请单
资助中心:
同学为我 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现因 辞退该同学,为确保我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及时为我单位招聘新人接岗,谢谢。
负责老师签名:
年 月 日